聖訓
文號:(92)帝極(參)天字第0四八號
傳示日期:癸未年一月十八日酉時
首任首席使者:
有關維生首席使者於九十二年二月十五日轉報人間極院道務委員會為誦持經典之道務之請示事項,分項說明如后:
…………
四、同奮申請恭置行持廿字真言匾(軸)持行日常基本修證功課,經天人共議,沿革「家庭天人親和室」之精神傳統,特派有金甲護法護持鑑察,有其特殊意義與作用,與一般之廿字真言匾等仍有不同,同奮於行持廿字真匾(軸)前持誦「基本經典」,乃是依規定辦法列為誦經成果統計,一般廿字真言匾毋需比照辦理,以維道紀。
2003/02/18
文號:(92)帝極(參)天字第一八0號
傳示日期:癸未年六月十八日申時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核備九十二年六月份許可行持「基本經典」及「天曹寶誥暨基本經典」廿字真言匾統計。指示:
一、申請設立行持廿字真言匾,是由教壇延伸至家庭,行願奮鬥不懈,遵行天人禮儀,至誠至敬,行禮如儀,以資奮鬥。
二、教為家之合,家為教之本,以和以親,祥光興臨,進德修道,慎始慎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