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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解《天人親和真經》對宇宙生命起源的闡述

 

   試解《天人親和真經》對宇宙生命起源的闡述

 

施光旅

 


今年元月起經典研討已進入《天人親和真經》的階段,但迭經農曆春節的延緩,幾次人員的無法到齊及大地震的停電影響,至今才研討四次,而且一開始就碰到經中最難解的瓶頸,於各述己見中使得進度非常緩慢,心中感到愧疚不已。   

其間自我加強研讀第二、四期師資高教班聖訓及天人文化新探討之後,對天人教主回答崇道主宰有關生命起源的經文:「曰二大勝善 曰同曰異 質以清濁 衡以微重 質若滄浪 衡若鴻泰 清其清 濁其濁 微至微 重執重 因是四善 有名同質相引 異質相悖 復名同衡相衡 異衡相列 復名異氣是求同氣是離 宇間因其二大勝善 生和十大天人」重新補足以往詮釋經義之缺漏,以下並就狹義解與廣義解,分別論述。

 

 

◎◎ 狹義解

 

曰 二大勝善 曰同曰異

 

天人教主回答說:「這二種構成物質最終成份的和子與電子,必須經過自然法則的演進才能衍生出十大天人,其法則一為『同引異排』,一為『異引同排』,這二種法則的『同』、『異』作用,正是和子與電子間結合與排斥所必須經過的過程。」  

筆者綜合各資料,進一步作出下列五點分析。 

 

一、以電子而言 

電子在維繫一種物體之和合時,由無數的陰電子結成陰電,再由無數的陽電子結成陽電(註1),這是一種「同引異排」的作用,故曰「同」。而這陰電、陽電兩種電力達到一定熱準時,會互相異引,方成物質(註2),這是一種「異引同排」的作用,故曰「異」。

 

二、以和子而言

    和子分陽性和子與陰性和子,各有五種類型(註3)靈質極高‚靈質次高ƒ靈質與物性均等„物性高於靈質…物性較重。

    當有形生化能量之總磁場-鐳都,以磁能加持於陰陽兩性之和子,構成一切生命力之源頭時,靈質較高的和子(例如‚ƒ),當被賦予磁能加持時,即妙顯生機,依願力分化投射到各次元空間;其中陽性和子以陽質能量作為生存型態,陰性和子以陰質能量作為生存型態(註4),這是一種「同引作用」,故曰「同」。

物性較重的和子(例如„…),當被賦予磁能加持時,即易與異性之和子相引配位,也就是說,陰性和子與陽性和子相結合而產生一新生命和子,然後才受願力投射作用,分化到各次元空間(註5),這是一種「異引作用」,故曰「異」。

 

三、電子與和子在同引、異引上的差別

由上述可知,電子同引、異引的分別關鍵在於熱準,熱準低時「同引」,熱準高時「異引」。和子恰好反過來,靈質熱準低的和子「異引」,靈質熱準高的和子「同引」。筆者將其差異表列如下。

 
 
 


               

 

 

 

 
 
 

 

 

 

 

 


四、和子靈覺偏低,靈質物性化的結果

當和子較具物性特徵,亦無借逆修方式提昇內聚之能量者,一旦內聚能量消耗殆盡時,即無力掙脫自然律法之定則,而逐漸消失其原有之靈質生命力,形成一和子渣末之濁重體,結束此和子之生命知覺,呈一帶正、負電荷之電子型態芻型示現於物質之次元空間中,亦即陽質和子轉換成陽性電子,陰質和子轉換成陰性電子。(註6)

 

五、陽性和子與陰性和子其靈質高或物性重的差別性

    陽性和子如果靈質高,則具有大光明、威嚴、弘大、圓滿、尊榮、高貴、至德、誠信、壯盛、邁進、向上、正確、寬大、決斷之特性;如果物性重,則具有傲慢、強暴、侵略之特性。(註7)

    陰性和子如果靈質高,則具有滋育、溫厚、安靜、謙讓、恭敬、親切、勤儉、平均、法制之特性;如果物性重,則具有凡庸、愚鈍、利慾、怯弱、怠惰、吝嗇、邪佞、空虛之特性。(註8)

 

 

質以清濁 衡以微重

質若滄浪 衡若鴻泰

 

 

一、以電子而言

教義指出,陽電子較輕而動力大,質精微而密度小,速度快;陰電子較濁重而動力小,質粗重而密度大,速度慢(註9)。可見陽電子質清,陰電子質濁,故經曰:「質以清濁」;又陽電子質精微,陰電子質粗重,故經曰:「衡以微重」。

故此處的「質」、「衡」是闡述陰陽電子的「內在本質」。「質」指陰陽電子內在本質的精純度;「衡」指陰陽電子內在結構的均衡度。

電子之「質」的差別,在決定所構成之物質的「動能」之高下,比如陽電子含量多,則該物質之質量高而動能強,陽電子含量少則,該物質之質量低而動能弱。電子之「能」(衡)的差別,在決定所構成之物質的「精粗」,比如陽電子含量多,則該物質之能量高而結構精緻,陽電子含量少,則該物質之能量低而結構粗糙。(註10)

    接下來討論「質若滄浪」「衡若鴻泰」兩句。

教義指出,當前一個旋和系毀滅時,其一切物質均碎為微塵而成混沌現象,形成洪大液體瀰漫在大空中。其液體中所含纖細遺留微塵即陰電子(註11),因其質粗重而密度大,故經曰:「衡若鴻泰」。在洪大液體中,其中變為氫氣而浮遊於液體之上者,即陽電子(註12),因其質精微而密度小。故經曰:「質若滄浪」。

顯然此處的「質」、「衡」是闡述陰陽電子的「外在表象」。「質」是指陽電子為浮遊於液體之上的「氫氣」,是一種氣體狀態的外在表象,「衡」是指陰電子為液體中沈澱的「微塵」,是一種顆粒狀態的外在表象。

 

二、以和子而言

    不論陰性或陽性和子,若該和子之靈質較具靈性功能者,其內在本質為「清」,反之,靈質較具物性功能者,其內在本質為「濁」。故經曰:「質以清濁」。質「清」者,其內在結構精「微」,靈質較強,能各自分化一至無數之較小和子(註13);質「濁」者,其內在結構粗「重」,靈質較弱,需與異性和子相引配位產生新和子才能分化(註14)。

    故此處「質」、「衡」也是闡述陰陽性和子的「內在本質與結構」。

    而靈質較具靈性之陰陽性和子,易提昇內聚能量而「氣化」,故經曰:「質若滄浪」;靈質較具物性之陰陽性和子易耗損內具能量而「物化」,故經曰:「衡若鴻泰」。

    此處「質」、「衡」也是闡述陰陽性和子的「外在表象」。

 

 

清其清 濁其濁 微至微 重執重

 

 

教義第四章第一節「生命之本源」,指出生命之來源必須宇宙間兩種基本質素之調和,即和子與電子之適切配合,方能產生低級物體之生機及高級物體之生命(註15)。由於教義理論是以人本為出發點,因此筆者在本段經文中,特別著重在闡述人類生命的特徵,其他生機、生命體也可依此類推。

首先,考慮到和子因靈性高低的不等,以及電子構成肉體成份的不同,於兩相異引結合後,會產生四種類型的生命特徵。

比如,和子靈質強、靈性高者,流露先天的真善、真美、真愛,顯現寬大、和善、溫良、喜悅、仁德的清新面,代表「和子強」(註16)。電子陽電強者,則流露喜、痴、怨等屬於電子較好的一面,代表「電子弱」(註17)。兩者結合後,和子領導得宜,呈現「精而果」的特性,使其人精明又幹練,此種組合即經文曰:「清其清」,此「其」有「轉接」之意。

    若該和子仍屬靈質強、靈性高,代表「和子強」,而該電子卻屬陰電強,流露貪、嗔、凶、暴、怒、惡等物性,代表「電子強」(註18),兩者結合後,和子領導得宜,達到揚清激濁的作用,將其濁變成清,而呈現「暴而威」的特性,使其人具備領導能力,成為領袖型人物,此種組合即經文曰:「濁其濁」,此「濁其」有「揚清激濁」之意。

    若該和子靈質弱、靈性較低,而代表「和子弱」,該電子陽電強,流露電子之清新面,代表「電子弱」,兩者結合後,和子領導得宜,呈現「文而雅」的特性,使其人文質彬彬一派書生型,此種組合即經文曰:「微至微」,此「至」有「承接」之意。

若該和子靈質弱、靈性較低,而代表「和子弱」,該電子陰電強,流露貪、嗔、凶、暴、怒、惡等物性,代表「電子強」,兩者結合後,和子發出惡性意念無力領導電子(註19),呈現「吝而粗」的特性,使其人趨向小人型,極惡又善於奉承,處處顯現虛偽型,此種組合即經文曰:「重執重」,此「執」有「志同」之意。

 

 

 因是四善

有名同質相引 異質相悖

復名同衡相衡 異衡相列

復名異氣是求 同氣是離

 

 

由前段經文所述,可知構成生命來源的宇宙之基本質素和子與電子,因其本質與結構的差異而有強弱之分,分成和子強、和子弱、電子強、電子弱四種殊勝善因,進一步才結合成萬生萬物的十大天人,故經文曰:「因是四善」。這結合的過程,都遵循著下列三種定律,來衍生有情無情世界的宇宙萬象。

    第一定律:同質相引 異質相悖

當陰陽電子尚未達到適度熱準時,不能成為一個定位,故陰電子結成陰電,陽電子結成陽電,陰陽電尚不能相吸結合,形成第一種定律「同性物質,同引異排」。

    第二定律:同衡相衡 異衡相列

當陰陽電子各自同引後,經過相互磨擦激盪產生熱力,而達到各自相互「異引」所需的熱準時,兩種電力即相引扭合而成物質。其過程是由電子結成原子,原子結成分子,分子結成「物體」,即所謂「愛力」之作用(註20)。形成世人所知的第二種定律「同性物質,同排異引」。

    第三定律:異氣是求 同氣是離

由電子經過前兩定律形成的物體,統稱電子體,相對和子之電質來講,電子體之電性歸為陰電,和子之電性歸為陽電,當此陰、陽兩電相值時,即結合成有生機之物體,亦即教義言礦物、植物得之即有生機,動物得之即有生命(註21)。故曰:「異氣是求」。而絕不會「和子與和子」及已達到適度熱準之「電子體與電子體」相吸引,故曰:「同氣是離」。形成第三種定律「異性物質異引,同性物質同排」。

 

 

宇間因其二大勝善

生和十大天人

 

 

宇宙間就是因此二大勝善-電子與和子,經過「同」、「異」二種作用,再循著三種定律,而孕育產生了萬生萬物,歸類成十大天人。這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三生萬物,萬物復歸根復命,生生不息」的道理,亦即天帝之真道,宇宙之至理。

 

以上依據生和法則狹義的創生順化之道,闡述了宇宙本體電子與和子,由肉眼看不到的基本粒子之無形型態,演化成多彩多姿、萬生萬物的有形世界之過程。說明了貫穿無形、有形、神媒、人類、和子、電子之間的基礎運行力量(著重由下往上提昇)。

    接著,筆者朝廣義的創生之道,來說明貫通自然律、神律、無形、有形、天、人之間的基礎運行力量(著重在由上往下分化),試解如下。

 

 

廣義解

 

曰 二大勝善 曰同曰異

 

天人教主回答說:「二大勝善是電子與和子所構成一元二用的宇宙本體,也是宇宙間一切動力的根源。」(註22),因此是形成有形宇宙的二大殊勝善因,此宇宙中一切之動態現象,皆是電子力與和子力所形成之「和力」促成(註23),於是在其和力進行過程中構成二種作用,一為同引,一為異引。(註24)

 

一、以和子而言

    生命之始源乃始於反宇宙之無生聖宮,其「無形孕育」之初,則為一交融       之液體狀態,而生靈之胚胎,物性之原種皆藏於此(註25)。當一切運化完備時,即轉化至「有形之鐳能孕育場」鐳都,由有形之鐳能加以調養、絪蘊得一能量之充填而至形成。(註26)

    再經由性靈和子之願力及能量投射之結果,構成一性靈生動活潑之空間次元(註27)。其次元空間的形成源自於宇宙最初之大爆炸之剎那,由宇宙中心點之鐳都能場釋放能量於宇宙各個向度空間,依據其間之能階高、低分別出五大旋和律的能量層級與其中各次元空間層的能階等級。(註28)

    因此所謂「同」,是指:陰陽性和子各分五類型,依願力及能量投射到相同能量層級的次元空間,依陰、陽、正、負下之立體組合,一切生機之顯現皆屬一陰陽並立並存之時空網,而長存於各次元空間中,屬同性能階相引,故曰「同」。(註29)

因此所謂「異」,是指:陰陽性和子於受「鐳都」磁能之加持,而分化成無數之較小和子,由於內含之和能極高,故易於突破各層天之空間障壁,以達於投射之空間中而行其新生命,由於是由高層次分化到各較低層次,是屬不相同的異性能階相引,故曰「異」。(註30)

 

二、以電子而言

    第五類型物性較重之陰陽性和子,當其和能逐漸耗盡時,陽性和子轉換成       陽性電子,陰性和子轉換成陰性電子,而有陰陽電子的形成(註31)。當陰陽電子都未達到適度熱準時,陰電子與陰電子同引,陽電子與陽電子同引,用以維繫一種物體之和合。若無此同引異排作用便不能湊合而成為物質單位之原子,而宇宙間亦無所謂物質矣,因此是同性物質同引的性質,故曰「同」。(註32)

當陰陽電子各自同引時,由於溫度之增加逐漸必到一定之熱準,在陰陽電   子各達到一定之熱準時,陰陽電子即相互扭合而成為物質,因此是同性物質異引的性質,故曰「異」。(註33)

 

 

質以清濁  衡以微重

質若滄浪  衡若鴻泰

 

 

這段經文可視之為描述宇宙從混沌初象,到分清別濁的過程。

何以故?

    根據聖訓的說法,宇宙的形成乃是先有無形再化有形,先有(能)再有質(體),無形世界為有形世界的母系。由「」之轉動才產生各種元素,經由各種元素之「輕清」之質才有「氣」的產生。其構成最簡單的初期元素就是「氫」元素,氫又受「」的作用而有了「氧」,氫氧化合燃燒的結果有了「水」,由此水而生物質世界的萬物。(註34)至於有機生物是由「碳」形成,產生「濁重」的陰氣。陽氣與陰氣,質輕的元素與質重的元素,交集形成多彩多姿的紅塵環境。(註35)

由上可以推論出,先天轉化之元素其質輕清,後天物質界的元素其質濁重。故經曰:「質以清濁,衡以微重」。再者,先天轉化之元素其質屬精微的陽氣,後天物質界的元素其質屬濁重的陰氣。故經曰:「質若滄浪,衡若鴻泰」。

本段經文也可視之為描述無形與有形宇宙形成後的萬象。

何以故?

    聖訓指出:夫觀天體之運作,莫不依循氣化氤氳之妙的定則,而氣相交,氣貫連之現象漸次構成一有形、無形之立體現象觀(註36)。於是宇宙分為無形宇宙與有形宇宙,共存在宇宙的空間之中。有形宇宙散佈在外圍,如凡眼可見的星球。宇宙越靠近中心點,有形的物質星球越少,有逐漸氣化之現象,到了宇宙的正中心就是能的存在處「鐳都」。如果從中心點拉一條線接到末端外圍的有形星球,可以成一對一的呼應,一個有形星球可以與好多的無形星球對應,而對應的無形星球因氣化、化的程度不同,就有幾層天、幾重天的說法,從有形界到無形界就是我們所說的三十二天。(註37)

    以各層天界空間能階等級與該空間組合的不等量幻化特色而言,大致可分   為:氣天上層的無色界,氣天下層的色界,象天層的現象界,有形世界的慾界(註38)。因此十方世界中,越靠進宇宙中心點其質越輕清,其能越精微。越往外圍其質能越濁重。故經曰:「質以清濁,衡以微重」。越靠近宇宙中心點其質能越能氣化而化,越往外圍其質能越物質化,甚至次質化。故經曰:「質若滄浪,衡若鴻泰」。

   

 

清其清  濁其濁

微至微  重執重

 

 

宇宙最初大爆炸的剎那,由宇宙中心點鐳都能場釋放能量於宇宙各個向度空間(註39),依據四種殊勝善作用逐步形成無形、有形世界。

 

一、以電子而言

    按照教義說法,如構成物體之陰陽電子皆達到適度之熱準扭合而成原子,即為高等動物,否則即為低等之無機物,熱準之高低關係到物體質量的優劣。(陽核質量高,陰核質量低)。

    如構成物體中陽電子多於陰電子,即為靜態之高等組織,否則即為低等組織,陽電子的多寡關係到物體能量(動能)的強弱。

    故質、能兩者相互配合後關係如下:

1、陽電子多於陰電子,則同引而成以陽核為中心之原子,動能最大。如高等動物及人類之原子,其所含陽電子比率最高可達3/5。

2、陰陽電子數量相等,則同引而成陰陽各半之原子,動能次之。如植物之原子,其所含陽電子比率達2/4。

3、陰電子多於陽電子,則同引而成為以陰核為中心之原子,動能最弱。如礦物之原子,其所含陽電子比率達1/4。

    是故,最高熱準+內含陽電子佔五分之三者為人類,故經曰:「清其清」。次高熱準+內含陽電子1/2以上者為動物,故經曰:「微至微」。中等熱準+內含陽電子佔四分之二者為植物,故經曰:「濁其濁」。低熱準+內含陽電子佔四分之一者為礦物,故經曰:「重執重」。(註40)

 

二、以和子而言

和子之等級,其低層者即為和子及自由神,其高級者即為高級之仙佛等,而直達於  上帝之境界為止。其所以有此種等級者,即係基於其素質與自然律之可能適應程度而言。

    若和子具陰電,則尚處在欲界、色界之中,也就是屬於第四、五類旋和律。可比照本經文如次:                              

1、普通和子,少陽體,祇有少數陽電,故經曰:「重執重」。

2、自由神,陰陽電各半,故經曰:「濁其濁」。

3、天君,陽電較多,故經曰:「微至微」。

4、聖,玄電體,陽電更多,故經曰:「清其清」。

    若和子具純陽電及鐳之境界,則處在無色界以上,也就是屬於第一、二、三旋和律中,已超越十大天人。比照經文如次:

1、天尊,正陽體,陽電最多,故經曰:「重執重」。

2、仙(菩薩),氣陽體,鐳質較少,故經曰:「濁其濁」。

3、佛,真陽體,鐳質較少,故經曰:「微至微」。

4、上帝,陽體,純鐳質之陽電,故經曰:「清其清」。(註41)

 

 

  因是四善

有名同質相引 異質相悖

復名同衡相衡 異衡相列

復名異氣是求 同氣是離

  

 

    宇宙創生之道的生和法則,以二大勝善的電子力與和子力所構成的和力,為創生的基礎萬有動力,推動了一切現象界的動態,其之所以有此動力,乃依據自然法則的「同引」、「異引」二大殊勝作用所使然(註42)。在「同」「異」過程中又演化為「清」「濁」「微」「重」四種殊勝善因,來促進宇宙最終成分的電子與和子,循著下列三大定律才能衍生十大天人。故經文曰:「因是四善」。

    太極混沌之初,為一團無極之氣象,由「」之轉動而產生各種元素,經由各種元素之「輕清」之質才產生「氣」(註43)。在氣相交、貫連之過程,同性質的相引在一起,故曰「同質相引」,不同性質的產生排斥現象,故曰「異質相悖」,屬氣化氤氳階段,是宇宙第一種定律「同引異排」。故經曰:「有名同質相引異質相悖」。

當宇宙最初大爆炸之剎那,由宇宙中心點之鐳都能場釋放能量於宇宙各個向度空間時,依其能量之高低,相同能階的均衡分佈在一起,故曰「同衡相衡」,不同能階的分層逐級相列在一起,故曰「異衡相列」。於是分別出五大旋和律的能量層級以及其中各次元之空間層的能階等級。

    處於宇宙中心點的最高主宰  上帝巧妙運用中性律具有陰、陽鐳能的調和特性,配合神律的適當操控權責,一方面藉此平衡五大旋和律的自然律動,一方面運用神律權責影響生存於五大旋和律內的性靈和子,使性靈和子皆能安處其中,且能依循著神律法則定位於所生存的次元空間中,並賦予性靈和子能夠直接、間接改變或協調該次元天界層,以配合整體宇宙律動的協調力量。屬調和操控性質的宇宙第二種定律「中性律」(註44)。故經曰:「復名同衡相衡異衡相列」。

無極先天之轉動,產生宇宙各種元素,由元素輕清之質而產生「氣」,當先天陽氣與後天陰氣相互交集時,後天氣達到適當熱準時與先天陽氣結合以形成多彩多姿的紅塵世界,故經曰:「異氣是求」。而絕不會產生「已達到適度熱準的後天陰氣與陰氣」及「先天陽氣與陽氣」相結合的現象。故經曰:「同氣是離」。屬宇宙元素化合萬相萬物階段的第三種宇宙定律「異引同排」。(註45)

 
 
 


宇間因其二大勝善

      生和十大天人

 

 

宇宙間就是因此二大勝善-電子與和子,經過「同」、「異」二種作用,再循著三大定律,而孕育產生了萬生萬物,歸類成十大天人。這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復歸根復命,生生不息」的道理,亦即天帝之真道,宇宙之至理。

 

 

註解

1:教義18頁。

2:同上。

3:第二期師資高教班聖訓 203、204頁。

4:同上書,200頁。

5:同上書,201、202頁。

6:同上書,202、203頁、

7:易經乾卦之象。

8:易經坤卦之象。

9:教義18、44頁。

10:教義44、45頁。

11:教義41、42頁。

12:同上。

13:第二期師資高教班聖訓200頁。

14:同註5。

15:教義41頁。

16:教義58頁。

17:教義57頁。

18:教義57頁。

19:教義59、60頁。

20:教義18頁。

21:教義48頁。

22:教義21頁。

23:教義22頁。

24:教義42、43頁。

25:第二期師資高教班聖訓錄198頁。

26:同上。

27:同上。

28:天人文化新探討(一) 131頁。

29:第二期師資高教班聖訓錄 200、201頁。

30:同上書,200頁。

31:同上書,202、203頁。

32:教義42頁。

33:教義43頁。

34:天人文化聖訓輯錄 3頁。

35:同上。

36:同上書,5頁。

37:同上書,1頁。                                                                      註38:天人文化新探討(一) 127、128頁,教義69頁。

39:同上書,131頁。

40:教義 42、44、45、46頁。

41:教義 65、67頁。

42:教義 22、42頁。

43:教義 99頁,天人文化聖訓輯錄 3頁。

44:天人文化新探討(一)131頁。

45:天人文化聖訓輯錄3頁。

 

參考書目:

1、   天人親和真經。

2、   教義新境界,1995年11月30日再版。

3、   天人文化新探討(一)。

4、   天人文化聖訓輯錄。

5、   第二、四期師資高教班聖訓錄。

:台灣省掌院 研究發展